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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4-008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5-31 公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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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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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基层承接赋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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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图解: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基层承接赋权事项的通知


区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号)和呼和浩特市《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司通字〔2024〕17号)的文件精神,在充分了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和镇(街道)承接能力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各镇(街道)共承接56项赋权事项,全部为行政处罚。(附:《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

重新调整下放的56项权力中,第一条至第四十六条为我区2019年承接的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其中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为2019年赋权清单中第五十条的拆分),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六条共10项为自治区新增赋权事项。

本次调整后,原97项承接事项中共计52项不再赋权镇(街道),涉及35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此次赋予乡镇权力事项调整后全部回归原实施主体。(附:《需重新回归部门权力事项清单52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赋权56项目录.docx
附件2:赛罕区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取消事项调整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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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基层承接赋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16:24

政策解读:图解: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基层承接赋权事项的通知


区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号)和呼和浩特市《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司通字〔2024〕17号)的文件精神,在充分了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和镇(街道)承接能力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各镇(街道)共承接56项赋权事项,全部为行政处罚。(附:《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

重新调整下放的56项权力中,第一条至第四十六条为我区2019年承接的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其中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为2019年赋权清单中第五十条的拆分),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六条共10项为自治区新增赋权事项。

本次调整后,原97项承接事项中共计52项不再赋权镇(街道),涉及35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此次赋予乡镇权力事项调整后全部回归原实施主体。(附:《需重新回归部门权力事项清单52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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