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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5-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0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5-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03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赛罕区适宜载畜量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0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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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依据《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NV/T635-2015)》标准核定2024年呼和浩特市天然牧草原合理载畜量为:暖季载畜能力17.36亩/羊单位,冷季载畜能力26.34亩/羊单位。赛罕区天然牧草原合理载畜量为:暖季载畜能力29.64亩/羊单位,冷季载畜能力44.96亩/羊单位。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附件:2024年赛罕区天然草地载畜能力统计表

 

 



附件:

2024年赛罕区天然草地载畜能力统计表

序号

镇、涉农街道

天然草原载畜量(羊单位)

暖季

冷季

1

黄合少镇

3026

1995

2

榆林镇

3331

2196

3

金河镇

517

341

4

巴彦街道办事处

244

161

5

敕勒川街道办事处

259

171

6

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

189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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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03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赛罕区适宜载畜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8 15:58

为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依据《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NV/T635-2015)》标准核定2024年呼和浩特市天然牧草原合理载畜量为:暖季载畜能力17.36亩/羊单位,冷季载畜能力26.34亩/羊单位。赛罕区天然牧草原合理载畜量为:暖季载畜能力29.64亩/羊单位,冷季载畜能力44.96亩/羊单位。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附件:2024年赛罕区天然草地载畜能力统计表

 

 



附件:

2024年赛罕区天然草地载畜能力统计表

序号

镇、涉农街道

天然草原载畜量(羊单位)

暖季

冷季

1

黄合少镇

3026

1995

2

榆林镇

3331

2196

3

金河镇

517

341

4

巴彦街道办事处

244

161

5

敕勒川街道办事处

259

171

6

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

189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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