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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赛罕区全力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调百姓之难解群众之忧

来源:赛罕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9 11:35
 
 
    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年来,赛罕区积极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充分发挥品牌人民调解能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巴彦司法所的“老刘人民调解室”是赛罕区重点打造的“个人品牌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因地制宜创新打造了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矛盾化解工作,成为赛罕区持续擦亮“枫桥经验”的名片。
 

    强化队伍培养,支撑“点单式”调解
 
    赛罕区司法局巴彦司法所本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的贴心人”原则,遵循“选对人、选能人、选准人”的思路,在本地“土医生”“老专家”中积极挖掘基层队伍调解力量,对涌现的优秀专兼职调解员进行重点培养。结合每位调解员的能力专长,通过上墙方式向群众展示调解员的擅长调解类型,由群众“点单”选择。除了人民调解员,与巴彦司法所对接的律师和公证人员的信息同样公证上墙,村民之间一旦发生矛盾,可按照“回避”机制在“调解员信息公示栏”中“点单”,挑选矛盾双方都信得过的“公道人”参与调解。如在保素村村民刘某和赵某的土地侵权纠纷中,双方协商后“点单”选择擅长农村土地承包、侵权纠纷的刘红军为主调解员,为成功调解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前期信任基础。
 

    推进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农村、社区邻里矛盾多,许多村民、居民常常因一些小事产生纠纷。如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早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是乡村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巴彦司法所在辖区内各村、社区均设立了驻村调解室,将“老刘人民调解室”的成功经验与“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各村(社区),发挥村级调解工作室“前哨所”作用,面向群众需求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最大程度地解决好、服务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使基层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化解矛盾更加及时有效。
 

    “老刘人民调解室”的成立,不仅是探索人民调解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有效尝试,也是对优秀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辛勤劳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取得成绩的肯定和认可,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实的调解功力和个人魅力的一项创新举措。下一步,赛罕区将动员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借鉴“老刘人民调解室”的调解工作经验,在全区建立起以“老刘人民调解室”为样板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使调解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不断开创赛罕区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平安赛罕、法治赛罕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讯员:苗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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