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初审人员公示
根据呼人社办发[2024]11号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单位对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进行了审核。
现将符合条件的花名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公示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可向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471-5184391
公示内容:赛罕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人数1人,贷款金额20万元。
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