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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4-0058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5-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4-0058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5-17
公文时效

赛罕区教育局“小升初”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优秀运动员升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5-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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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法〔2020〕55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要,注重挖掘体育资源,加强学校体育建设,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全面提升我区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教育 理念,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强化“教会、勤练、常赛”,逐步畅通科学、有效、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街接,学校优秀运动员可持续培养通道,促进中小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等核心素养的形成。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传统体育项目学校优先、优质教育资源优先的原则。

(二)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制定“小升初”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体育优秀运动员招生办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张宝珍(负责总体工作部署)

副组长:云  英(负责纪检监督工作)

副组长:李治国(负责具体工作安排)

组  员:田纪云(负责学生学籍办理工作)

王小娟(负责招生过程监督工作)

沈海龙(负责协调、具体工作实施、安排)

贾振宇(负责招生过程监督工作)

举报电话:0471-6651032

四、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建立规范合理和公开公平的招生秩序,逐步形成各学段间科学递进和合理关联的网络布局,确保初中招收的足球、篮球、 排球、田径体育优秀运动员能够接受连续、优质的文化课教育和专业训练。

结合实际制定初中招收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体育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具体办法,确保每个招生片区优秀运动员成长路线清晰,运动队生源渠道畅通,学校招生范围稳定,从而形成辖区内相对固定、公平竞争的格局。

五、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九中学金地校区初中男足、女足、田径; 内蒙古大学附属中学金河校区初中男足、女足;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初中男女田径;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敕勒川分校初中男篮、女篮;在赛罕区辖区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敕勒川分校初中男足、田径;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女排;呼和浩特市第十六中学初中男排和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初中女足在全市范围招生。

(二)工作举措

1.各中学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小升初”足球、篮球、排球、 田径优秀运动员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足球每年每所学校男女各不超过12人,篮球每年每所学校男女各不超过10人,排球每年每所学校男女各不超过10人,田径每年每所学校不超过12人。各校在5月14日前完成招生方案,报教育局青少年工作股。

2.“小升初”优秀运动员招生在5月20日前组织实施体育技能测试。(参照附件各项标准执行)

3.参加“自治区”“市级”“旗县区”等比赛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分别经毕业学校推荐,拟招生学校选定,通过技能测试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优先录取。录取结果在教育局和录取学校张贴或在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7日。

4.各中学要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依据和录取结果,要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立足长远机制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校园课程活动校内外竞赛等工作,强化优秀运动员培育和管理。加强对招录的优秀运动员进行全面管理,特别是道德品质文化学习等方面的教育。

(二)要立足“健康第一”全面育人宗旨,推进学校体育运动和文化的普及工作。营造积极向上浓厚的学校体育氛围。杜绝用建设校队取代校园体育工作的错误倾向,坚决避免单纯用比赛成绩来评价校园体育工作的错误做法。对招收优秀运动员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不参加比赛的学校取消下一年的招生计划。

(三)各校对优秀运动员要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各类档案系统管理,动态记录学校、运动员、运动员课程、活动、训练和竞赛情况。

(四)各校须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依据学生参加相关项目的比赛情况,通过统 一测试综合考量。测试内容为相关项目技能和体能类,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教育局对现场技能测试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经查实后取消相关考生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 呼和浩特市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2. 呼和浩特市校园篮球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3. 呼和浩特市校园排球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4.呼和浩特市校园田径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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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4-0058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5-17
公文时效

赛罕区教育局“小升初”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优秀运动员升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2 11:44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法〔2020〕55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要,注重挖掘体育资源,加强学校体育建设,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全面提升我区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教育 理念,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强化“教会、勤练、常赛”,逐步畅通科学、有效、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街接,学校优秀运动员可持续培养通道,促进中小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等核心素养的形成。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传统体育项目学校优先、优质教育资源优先的原则。

(二)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制定“小升初”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体育优秀运动员招生办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张宝珍(负责总体工作部署)

副组长:云  英(负责纪检监督工作)

副组长:李治国(负责具体工作安排)

组  员:田纪云(负责学生学籍办理工作)

王小娟(负责招生过程监督工作)

沈海龙(负责协调、具体工作实施、安排)

贾振宇(负责招生过程监督工作)

举报电话:0471-6651032

四、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建立规范合理和公开公平的招生秩序,逐步形成各学段间科学递进和合理关联的网络布局,确保初中招收的足球、篮球、 排球、田径体育优秀运动员能够接受连续、优质的文化课教育和专业训练。

结合实际制定初中招收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体育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具体办法,确保每个招生片区优秀运动员成长路线清晰,运动队生源渠道畅通,学校招生范围稳定,从而形成辖区内相对固定、公平竞争的格局。

五、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九中学金地校区初中男足、女足、田径; 内蒙古大学附属中学金河校区初中男足、女足;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初中男女田径;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敕勒川分校初中男篮、女篮;在赛罕区辖区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敕勒川分校初中男足、田径;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女排;呼和浩特市第十六中学初中男排和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初中女足在全市范围招生。

(二)工作举措

1.各中学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小升初”足球、篮球、排球、 田径优秀运动员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足球每年每所学校男女各不超过12人,篮球每年每所学校男女各不超过10人,排球每年每所学校男女各不超过10人,田径每年每所学校不超过12人。各校在5月14日前完成招生方案,报教育局青少年工作股。

2.“小升初”优秀运动员招生在5月20日前组织实施体育技能测试。(参照附件各项标准执行)

3.参加“自治区”“市级”“旗县区”等比赛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分别经毕业学校推荐,拟招生学校选定,通过技能测试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优先录取。录取结果在教育局和录取学校张贴或在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7日。

4.各中学要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依据和录取结果,要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立足长远机制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校园课程活动校内外竞赛等工作,强化优秀运动员培育和管理。加强对招录的优秀运动员进行全面管理,特别是道德品质文化学习等方面的教育。

(二)要立足“健康第一”全面育人宗旨,推进学校体育运动和文化的普及工作。营造积极向上浓厚的学校体育氛围。杜绝用建设校队取代校园体育工作的错误倾向,坚决避免单纯用比赛成绩来评价校园体育工作的错误做法。对招收优秀运动员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不参加比赛的学校取消下一年的招生计划。

(三)各校对优秀运动员要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各类档案系统管理,动态记录学校、运动员、运动员课程、活动、训练和竞赛情况。

(四)各校须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依据学生参加相关项目的比赛情况,通过统 一测试综合考量。测试内容为相关项目技能和体能类,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教育局对现场技能测试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经查实后取消相关考生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 呼和浩特市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2. 呼和浩特市校园篮球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3. 呼和浩特市校园排球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4.呼和浩特市校园田径优秀运动员小升初技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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