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制定出台引人留人18条措施当中,把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措施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对入托的三岁以下婴幼儿,给予托育机构每人每年600元照护补贴。
申请补贴的范围和条件如下:
申领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一次性育儿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为呼和浩特市的,孩子户口为呼和浩特市户籍;
二是此项政策本着以“一对夫妻”生育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家庭按照生育二孩计算。
符合条件的对象申领一次性育儿津贴时,需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二孩和三孩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提出申请,由旗县区卫健委负责发放。
托育机构申领婴幼儿照护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托育机构已经在辖区卫健委登记或备案;
二是收托的婴幼儿不满3周岁。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领照护补贴资金时,需提供收托的婴幼儿名单向所在社区(村居)提出申请,由旗县区卫健委负责发放。
市卫健委设立咨询电话(0471-4606663),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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