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区委
  • 人大
  • 政府
  • 政协
暖心专区 进入长者模式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
  • |
  • 微信公众号 欢迎关注
    微信公众号
  • |
  • |
  • 蒙文版
  • |
  • 登录 / 注册
赛罕区人民政府 赛罕区人民政府
  • 首页
  • 走进赛罕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专栏 > 情况通报
2020 11-11 12:15

来源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浏览次数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zone
保存

公 告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联冷库两名相关人员、上海市浦东机场一名工作人员先后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为扎实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 现公告如下:

一、10月25日以来,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进入我市的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主动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相关费用自理。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10月25日以来,凡有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旅居史本市居民,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或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同时,要主动拨打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联系方式附后)申报或咨询。

三、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近期不去天津地区。

四、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凡从上述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1月10日   


上一篇:截至11月12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下一篇:截至11月11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蒙ICP备100004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249号

(建议您使用Chrome谷歌、360、搜狗等新版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赛罕区人民政府 赛罕区人民政府 打开导航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关闭导航
  • 返回首页
  • 走进赛罕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专题专栏
专题专栏
首页 > 专题专栏 > 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公 告

来源: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11 12:15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联冷库两名相关人员、上海市浦东机场一名工作人员先后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为扎实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 现公告如下:

一、10月25日以来,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进入我市的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主动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相关费用自理。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10月25日以来,凡有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旅居史本市居民,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或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同时,要主动拨打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联系方式附后)申报或咨询。

三、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近期不去天津地区。

四、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凡从上述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1月10日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100004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249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赛罕区人民政府 赛罕区人民政府 打开导航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关闭导航
  • 返回首页
  • 走进赛罕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专题专栏
专题专栏
首页 > 专题专栏 > 情况通报
专题专栏 情况通报 专题专栏

公 告

来源: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11 12:15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联冷库两名相关人员、上海市浦东机场一名工作人员先后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为扎实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 现公告如下:

一、10月25日以来,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进入我市的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主动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相关费用自理。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10月25日以来,凡有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旅居史本市居民,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或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同时,要主动拨打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联系方式附后)申报或咨询。

三、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近期不去天津地区。

四、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凡从上述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1月10日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100004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249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