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非刑罚处罚方式,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7月18日,赛罕区委社会工作部和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会签活动。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和赛罕区委社会工作部双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社区负责人共同参加了座谈及会签活动。

《意见》共十四条,突出矫治性和公益性的原则,对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适用对象、工作内容、考评规则、监督机制以及日常协作交流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意见》充分发挥了轻微刑事犯罪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机制在治罪与治理中的作用,一体发力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和节约治理成本,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此次会签活动开启了赛罕区依法治区、志愿服务和基层治理有机结合新模式,提升了志愿服务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赛罕区各相关部门将继续统筹联动,积极推动“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努力营造人人守法、积极为公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通讯员/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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