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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22 16:37

来源

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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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3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赛罕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aihan.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前进巷159号,邮编: 010020,联系电话:0471-592139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草赛罕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要任务,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善制度、增强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高公众对林业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聚焦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解读回应、重点工作、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平台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积极做好涉及林草分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3年,林草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林草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按照“三审制度”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层层把关,拟发布的信息经拟稿处室、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发布,切实将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做好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公众号日常监测,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责任,规范发布程序。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吃透执行好新政策、新规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提升监督保障能力。

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发布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需不断学习、实践和总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维护不及时,要增强时效性。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较快,加之身兼多职,业务能力和水平存在差距,个别中心、站、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采编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及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流程的熟悉,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前审核把关工作。

2.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内容运维工作,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运维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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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6: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赛罕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aihan.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前进巷159号,邮编: 010020,联系电话:0471-592139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草赛罕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要任务,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善制度、增强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高公众对林业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聚焦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解读回应、重点工作、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平台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积极做好涉及林草分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3年,林草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林草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按照“三审制度”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层层把关,拟发布的信息经拟稿处室、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发布,切实将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做好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公众号日常监测,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责任,规范发布程序。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吃透执行好新政策、新规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提升监督保障能力。

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发布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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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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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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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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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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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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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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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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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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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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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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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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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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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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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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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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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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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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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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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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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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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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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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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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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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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需不断学习、实践和总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维护不及时,要增强时效性。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较快,加之身兼多职,业务能力和水平存在差距,个别中心、站、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采编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及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流程的熟悉,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前审核把关工作。

2.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内容运维工作,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运维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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