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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7 16:01

来源

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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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1-17 16:0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赛罕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aihan.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前进巷159号,邮编: 010020,联系电话:0471-5921396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一是充分利用赛罕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林草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林草工作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渠道,宣传林草工作成效,提高公众对林草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丰富公开内容

    我局围绕林草中心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公开林草政策法规,包括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出台的林草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公开林草工作动态,包括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一些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不够及时。

2. 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新媒体平台的运用还不够充分。

3. 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2. 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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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赛罕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aihan.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前进巷159号,邮编: 010020,联系电话:0471-5921396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一是充分利用赛罕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林草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林草工作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渠道,宣传林草工作成效,提高公众对林草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丰富公开内容

    我局围绕林草中心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公开林草政策法规,包括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出台的林草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公开林草工作动态,包括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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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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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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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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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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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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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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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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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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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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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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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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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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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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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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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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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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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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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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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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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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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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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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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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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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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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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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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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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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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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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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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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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一些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不够及时。

2. 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新媒体平台的运用还不够充分。

3. 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2. 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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