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赛罕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赛罕区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实施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赛罕区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6.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7.组织开展赛罕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对赛罕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管。

8.组织指导和协调赛罕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

10.对违规收集、使用、运输、利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进行监管。

11.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2.加大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煤炭市场质量抽检力度,防范因产品质量引发环境污染。

二、内设职责

(1)、党建办职责:负责局党总支日常事务工作。主要承担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开展党员的各项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联系部门:区党委办、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区纪委、区机关工委及相关部门

(2)、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事务、协调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接待、会议会务、爱国卫生、安全保卫、机关基本建议和行政后勤工作。

3、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按时按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做好财务管理常规工作,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复核和账目登记工作。

4、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办公室、其他公关科局办公室、市环保局办公室

(3)、管理科职责

1、贯彻执行《环保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3、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部门:市环保局环评科及其他相关科室办公室

(4)、法制及宣教科职责:

1、负责环境执法中的法律法治问题,具体有行政处罚、移送移交、上传公示等,负责辖区内生态环保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全区创建绿色社区、学校等工作,负责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部门有市法制科、生态科及其他相关科室

(5)、污控、总量、辐射科职责:

1、负责辖区内各类污染防治工作,包括面源污染的排查及防控,制定年度污染防治计划和总量控制目标,防治措施和责任目标,编制完善全区污染源排放档案和总量控制档案。负责节能减排和城市综合考评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危废、固废的管理工作,负责创城工作。

2、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部门:市污防科、总量科、辐射科及其他相关科室、区政府创城办

(6)、环境监察大队职责:

1、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具体有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调查立案和执行,负责对各污染源的监察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一企一档和各种环境问题台账建设工作。

2、负责环境举报案件、舆情事件的处理,负责建设施工工地监管和夜间施工许可办理等工作。(工地及夜间施工由各中队具体监管和办理,大队审批,归档于污防、总量及辐射科)

3、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部门:市环境监察支队

(7)、环境监测站职责:

1为环境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执法实施技术监督,为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负责本区域综合性环境调查、污染纠纷、污染事件调查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环境科研等工作。

2、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部门:市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 张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金岁大酒店男200米路西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43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