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赛罕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赛罕区环境保护局继续根据赛罕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调整了有关工作机构。根据领导分工,重新调整了主要领导,明确了责任;并按照科室职能分工,继续确定局办公室为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重新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且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目前,赛罕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调整了有关工作制度。目前,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31条,较2015年增加公开信息数18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通知通告、规划计划、重大决策、工作动态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赛罕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赛罕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赛罕区环保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赛罕区环保局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赛罕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赛罕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赛罕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赛罕区环保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利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居民对区政府信息和赛罕区环保局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赛罕区环保局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赛罕区环保局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目前赛罕区环保局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将来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赛罕区环保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任务,完善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
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0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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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赛罕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赛罕区环境保护局继续根据赛罕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调整了有关工作机构。根据领导分工,重新调整了主要领导,明确了责任;并按照科室职能分工,继续确定局办公室为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重新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且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目前,赛罕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调整了有关工作制度。目前,赛罕区环境保护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31条,较2015年增加公开信息数18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通知通告、规划计划、重大决策、工作动态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赛罕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赛罕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赛罕区环保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赛罕区环保局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赛罕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赛罕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赛罕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赛罕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赛罕区环保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利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居民对区政府信息和赛罕区环保局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赛罕区环保局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赛罕区环保局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目前赛罕区环保局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将来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赛罕区环保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任务,完善赛罕区环保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
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