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写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网”(www.hhsh.gov.cn/)查阅。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471-6651032)。
一、概述
2016年,赛罕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更加有效地服务和推进了全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赛罕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局长高峰担任,由局党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并配备专人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监督、咨询。年初,我局即召开了各科室负责同志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呼市赛罕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赛政信息公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发文科室、行政办公室、局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按规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设置、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赛罕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了力度,强化了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区教育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教育收费、学校招生、新生入学、外来务工子女读书、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问题,我们都在对外公开栏和网上全部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在对内公开方面,我们坚持把干部廉洁自律、评优评先、人事任免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实际,各有侧重,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在赛罕区政府网公开了总共信息29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52条,工作信息239条、公示公告信息14条。微博公开信息1020条,微信公开信息692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重要教育政务信息,如招生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师生安全等重要信息,不仅在赛罕区政府网上公布,同时还在媒体宣传,方便师生、民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对重点工作,则通过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在每年呼和浩特市纠纷办、呼和浩特市人民广播电台“连心桥”直播节目中,我局还将涉及群众利益的入学、招生等方面工作通过直播的形式公开。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与教育沟通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6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相关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转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对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原则的熟悉有待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人员岗位流动较大,业务不熟练。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有的还一兼多职,对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又缺少系统性培训,导致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存在对业务不熟练、业务断档等情况。三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公开工作中扔存在公开不够彻底、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加强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016年度赛罕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赛罕区教育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1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2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5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
单位负责人:高峰 审核人:付健 填报人:胡彦东 | ||||||
联系电话:6651032 填报日期:2016年12月8日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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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写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网”(www.hhsh.gov.cn/)查阅。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471-6651032)。
一、概述
2016年,赛罕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更加有效地服务和推进了全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赛罕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局长高峰担任,由局党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并配备专人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监督、咨询。年初,我局即召开了各科室负责同志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呼市赛罕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赛政信息公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发文科室、行政办公室、局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按规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设置、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赛罕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了力度,强化了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区教育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教育收费、学校招生、新生入学、外来务工子女读书、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问题,我们都在对外公开栏和网上全部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在对内公开方面,我们坚持把干部廉洁自律、评优评先、人事任免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实际,各有侧重,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在赛罕区政府网公开了总共信息29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52条,工作信息239条、公示公告信息14条。微博公开信息1020条,微信公开信息692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重要教育政务信息,如招生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师生安全等重要信息,不仅在赛罕区政府网上公布,同时还在媒体宣传,方便师生、民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对重点工作,则通过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在每年呼和浩特市纠纷办、呼和浩特市人民广播电台“连心桥”直播节目中,我局还将涉及群众利益的入学、招生等方面工作通过直播的形式公开。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与教育沟通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6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相关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转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对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原则的熟悉有待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人员岗位流动较大,业务不熟练。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有的还一兼多职,对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又缺少系统性培训,导致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存在对业务不熟练、业务断档等情况。三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公开工作中扔存在公开不够彻底、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加强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016年度赛罕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赛罕区教育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1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2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5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
单位负责人:高峰 审核人:付健 填报人:胡彦东 | ||||||
联系电话:6651032 填报日期:2016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