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11533048MS/2023-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11533048MS/2023-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公文时效 |
根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呼财农指〔2023〕20号)精神,我委收到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指标,结合赛罕区乡村振兴与民族工作实际,将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9万元用于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大厂库伦村高标准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现对资金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
监督电话:6386659、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1105办公室
电子邮箱:shqmzswwyh@163.com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蒙ICP备100004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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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公文时效 |
根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呼财农指〔2023〕20号)精神,我委收到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指标,结合赛罕区乡村振兴与民族工作实际,将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9万元用于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大厂库伦村高标准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现对资金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
监督电话:6386659、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1105办公室
电子邮箱:shqmzswwyh@163.com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