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5-27 11:06

一、主要职责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和整合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的信息服务系统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使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四)负责促进全区创业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五)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综合管理和经办。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统筹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

(六)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定;负责全区职称改革工作。

(七)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加强统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八)落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

(九)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承担就业、社会保障、事人才、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备案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局行政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政务、事务的督查,负责拟订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及所属单位的实绩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受理、承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

牵头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重大决策,综合性题的调研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批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普法、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按照管理权限及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考录、调任调配等人事管理事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考核奖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执行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发放政策制度,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各类工资待遇及津贴手续办理;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工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管理工作

(三)就业创业股。指导和规范全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推进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落实失业保险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落实创业政策和组织实施创业措施

负责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年度工作规划和统筹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

负责落实人才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和完善人才备制度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工作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

(四)劳动关系股(赛罕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处理重点难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五)社保股。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制定落实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监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执行全区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局机关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1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4211741

 责 人: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