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划拟订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准许管理办法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执行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老年健康工作。
(十三)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卫生法制与监督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3、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健康教育股,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5、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政策,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6、医政医管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西街支农巷6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684138
负责人:王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