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5-02-25 10:17

一、主要职责

赛罕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职责为:

(一)  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管理全区重大文体活动,指导重点文体设施建设。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发展,指导并推动全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三)  负责公共服务事业,推进全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全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馆的建设和发展;推进基层文化、体育阵地和全区旅游景区景点的建设。

(四)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  统筹规划、管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统计、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重点文化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协调辖区内宾馆、饭店的星级申报和景区、景点的资格申报;加强文化旅游综合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六)  拟订全区文体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对文体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七)  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促进多元体育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承办协办国际、国内、自治区、市级文体活动。

(八)  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相关工程,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扶助乡村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九)  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项目,承担辖区内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工作;监督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  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承担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相关事宜的审批备案工作。

(十一)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  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建、纪律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有关文件起草和会议的组织,落实局党组会议决议、决定;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信访、保密、扶贫、工会、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稿;统筹、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前置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协调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文体旅游广电系统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考核、队伍建设、职称申报、离退休管理、养老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监管二层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决算报表;负责收入、支出费用、债权的复核和账目登记;负责资金管理,妥善保存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会计档案资料;负责会计监管工作;负责内控报告工作;监管二级单位的财务运行工作;监管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二)  公共服务股。拟订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旅游服务活动;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文化活动和重大节庆活动;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建设;指导乌兰牧骑工作;指导民间艺术和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

    统筹规划、管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保护、统计、对外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重点文化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保护和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文化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A级景区申报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促销与交流合作;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组织拟订全区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条例》,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反兴奋剂工作;负责牵头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重大比赛和全区综合性体育比赛;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培育管理体育市场;指导监督体育经营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全区性体育社团的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村村响、户户通”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广播电视服务宣传工作。

    (三)  综合管理股。负责全区文体旅游市场和文物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全区文体旅游市场和文物保护单位;受理文体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监管文体旅游经营场所、设施、产品、服务,监管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承担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相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事业;指导、管理考古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组织协调全区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申报;承担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的安防、消防、技防、修缮工程的申报和实施;对全区文物违法案件的督察。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达尔登北路赛罕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6651772

    负责人:张小红

所属单位:

(一)文体旅游广电事业发展中心

为我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指导全区社会体育工作。

2.组织参加自治区、市群众体育综合运动会和大型活动;负责全区运动会及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3.协同区教育局开展学校体育活动,开展城乡体育、老年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指导各群众体育单项协会工作。

4.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和体育场地普查工作。

5.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知识宣传、技能培训。

6.协助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维护和管理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公共体育场馆,保证其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7.组织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保护、统计、对外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文化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组织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促销与交流合作;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8.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负责A级景区(景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上报工作。

9.协助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开展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公益宣传,为新媒体平台传播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推进智慧广电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设备安装、维护工作;辅助局机关开展广播电视相关工程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撑。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达尔登北路赛罕大厦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651098

负责人:高俊仙

(二)文物保护中心

为我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工作,为辖区内各文博单位文物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对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等进行研究保护,配合参与辖区内文物遗址考古、勘探、调查工作。  

3.对辖区内各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勘探、考察并提供技术支撑。

4.对个人和集体的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的鉴定、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5.协助主管局开展辖区内各级文保单位的维护、修缮、“四有”、申报辅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对损毁文物提出抢救保护措施;对涉及文物安全等方面的建设行为及时上报,以确保文物安全。

6.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140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6651146

负责人:李平

(三)文化馆

为我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公益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2.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开展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文化惠民活动等,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工作;

4.组织开展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评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5.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的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

6.指导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的群众文化工作,加强文化馆总分馆建设。

7.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和整理、申报等工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8.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东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5184853

负责人:孙慧平

(四)图书馆

为我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公共图书事业发展,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承担图书报刊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保存、缴送、研究、利用等工作。

3.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等服务。

4.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数字化资源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推广创新服务项目,实现城乡通借通还。

5.开展教育培训、业务辅导、讲座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组织协调乡镇图书馆馆际交流合作。

6.开展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和古籍文献等资料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

7.推动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并负责分馆和基层服务站点业务指导、培训与督促的有关工作,促进乡镇公共图书设施建设。  

8.负责为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文献信息无障碍查阅等服务。

9.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5303823

负责人:宇文龙飞

(五)乌兰牧骑

为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赛罕区乌兰牧骑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乌兰牧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作、创新任务。

主要职责:

1.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开展公益性演出。

3.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4.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

5.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

6.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7.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

8.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9.完成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赛罕区民小北附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8947195235

负责人:李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