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国道110线罗家营至陶卜齐段新增S101互通及路域环境安全隐患处理工程(马鬃山滑雪旅游专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110线罗家营至陶卜齐段新增S101互通及路域环境安全隐患处理工程(马鬃山滑雪旅游专线)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新城区境内。
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针对国道110罗家营至陶卜齐段路域环境进行整治,对平交道口、中央分隔带开口进行合理化设计,同时对被交路交通量较大的S101,新增与S101线的互通立交,走廊带为利用现有道路,不对国道110主线进行调整。
项目起点位于国道110线赛罕区巴彦镇罗家营村北,巴彦镇卫生院十字路口,向东乔家营、郭家营、恼包、保合少、庄子、阳曲窑、三应窑、榆林、终点止于陶卜齐村东,京包铁路与国道110线交叉处,路线全长约20.71公里。
本项目工期为2024年,施工期1年,2025年建成通车。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该事项实际区域内及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1)对本事项的了解情况;(2)对本事项的看法;(3)本事项是否对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影响;(4)本事项实施期间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5)认为本事项是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6)对本事项的总体态度;(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9日
四、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超
联系电话:15848939588
五、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庞鑫
联系电话:15248185648
电子邮箱:15248185648@163.com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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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国道110线罗家营至陶卜齐段新增S101互通及路域环境安全隐患处理工程(马鬃山滑雪旅游专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110线罗家营至陶卜齐段新增S101互通及路域环境安全隐患处理工程(马鬃山滑雪旅游专线)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新城区境内。
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针对国道110罗家营至陶卜齐段路域环境进行整治,对平交道口、中央分隔带开口进行合理化设计,同时对被交路交通量较大的S101,新增与S101线的互通立交,走廊带为利用现有道路,不对国道110主线进行调整。
项目起点位于国道110线赛罕区巴彦镇罗家营村北,巴彦镇卫生院十字路口,向东乔家营、郭家营、恼包、保合少、庄子、阳曲窑、三应窑、榆林、终点止于陶卜齐村东,京包铁路与国道110线交叉处,路线全长约20.71公里。
本项目工期为2024年,施工期1年,2025年建成通车。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该事项实际区域内及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1)对本事项的了解情况;(2)对本事项的看法;(3)本事项是否对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影响;(4)本事项实施期间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5)认为本事项是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6)对本事项的总体态度;(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9日
四、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超
联系电话:15848939588
五、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庞鑫
联系电话:15248185648
电子邮箱:152481856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