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公司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境内航天经济开发区内,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的北侧。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本期建设1×600MW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工业+采暖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和SCR烟气脱硝系统。
工程投资估算:本工程由内蒙古能源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约35.5亿,资本金占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部分拟采用国内商业银行长期贷款,贷款年利率为3.95%,本金等额偿还。
本期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开工建设,2028年12月投产。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如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
施工单位应定制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以缓解施工期对交通带来的影响,并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对于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工程建设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在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土方搬运而造成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及生活污水等,需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中建筑安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民政、劳动、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要从体制机制、人员经费、政策规章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综合研究和推进管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多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员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理责任,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管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71-6207678
电子邮箱:376366730@qq.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二十九中西巷内蒙古能源集团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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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公司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境内航天经济开发区内,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的北侧。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本期建设1×600MW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工业+采暖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和SCR烟气脱硝系统。
工程投资估算:本工程由内蒙古能源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约35.5亿,资本金占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部分拟采用国内商业银行长期贷款,贷款年利率为3.95%,本金等额偿还。
本期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开工建设,2028年12月投产。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如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
施工单位应定制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以缓解施工期对交通带来的影响,并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对于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工程建设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在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土方搬运而造成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及生活污水等,需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中建筑安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民政、劳动、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要从体制机制、人员经费、政策规章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综合研究和推进管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多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员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理责任,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管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71-6207678
电子邮箱:376366730@qq.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二十九中西巷内蒙古能源集团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