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西路东五街(展览馆东路-金盛巷)新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办事处。拟用地总面积0.4941公顷,其中呼和浩特市2011年中心城市第十九批次国有建设用地0.4352公顷(城市0.4352公顷);内蒙古十年树木苗木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0.0589公顷(城市0.0589公顷)。
三、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敏
电 话:18548176004
E - mail:94501052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事项征收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事项实施影响的村民。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公示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6月9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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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西路东五街(展览馆东路-金盛巷)新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办事处。拟用地总面积0.4941公顷,其中呼和浩特市2011年中心城市第十九批次国有建设用地0.4352公顷(城市0.4352公顷);内蒙古十年树木苗木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0.0589公顷(城市0.0589公顷)。
三、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敏
电 话:18548176004
E - mail:94501052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事项征收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事项实施影响的村民。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公示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