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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3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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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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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赛罕区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4-30 15:56 浏览次数:

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办、林长制成员单位:

现将《赛罕区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林长制办公室

2026年4月19日







关于赛罕区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赛罕区林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中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要求,统筹推进林草湿资源保护与发展,持续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2026年,我区以推动林草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扣“责任落实、修复提升、生态保护、改革创新、强化保障”五大核心任务,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纵深推进。

一、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一)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持续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坚持实行“林长统筹、副林长分管、村级林长包片”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各级林长在林草湿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中的责任区域与职责清单。充分发挥林长的示范带动效应,抓实“三单一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交办单、工作提示函),建立健全巡林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强化督办、通报、约谈等手段,推动各类涉林涉草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制其他成员单位)

(二)优化督导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精简优化考核内容,突出生态修复成效、资源保护情况(含禁牧、防火、图斑整改)、产业发展质量等指标。持续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巡护、奖惩等环节管理,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效。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切实将考核成果转化为推动林长制工作提质增效的实际动力,确保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见行见效。(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委组织部、区考核办配合)

(三)深化协同工作机制

推动林长会议、林长巡林等制度落地落实落细。健全“林长+部门+重点工作”联动机制,以林长为核心统筹,充分发挥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能优势,通过联席会议、督导检查、联合行动等方式,围绕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生态修复等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形成“党政领导、林草牵头、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在行刑衔接、生态损害赔偿、生态公益诉讼等方面协作,发挥保护林草湿资源的群策群力效能。(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

二、推进生态修复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1.组织开展“三北”工程六期质量提升行动,对“三北”工程六期11.57万亩进行“回头看”,建立补植补造、抚育管护台账,对枯死、缺株、生长不良地块完成补植补造,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争取实施2026年“三北”工程六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持续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自然资源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

2.开展城市防护林带体系提质增效工程、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织密织牢区域生态防护网络,提升生态防护效能。(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农牧水利局)

3.巩固2025年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创建成果,续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推动乡村生态宜居水平整体提升。(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住建局)

三、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强化林草资源管护

(五)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深入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常态化抓好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实战演练,提升专业扑火队实战能力,并在重点防火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夯实基础设施,新建防火隔离带300亩、修缮防火通道50公里,完善林火监控系统运行,提升火情监测预警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全力守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应急管理局、区林草分局,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制各成员单位)

(六)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林地、草原、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违规占用、破坏林草湿资源等违法行为。紧盯春耕备耕关键时段、私开滥垦高发区域及违法开垦“大户”,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实行闭环管理。按期完成各类图斑核查整改,确保按时上报自治区审核,实现违法图斑及时整改,及时销号,切实守护林草湿资源安全。(区公安分局、区林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镇、涉农街道)

(七)持续推进禁牧休牧与草畜平衡工作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和《2026年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实施方案》《2026年赛罕区禁牧休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春季禁牧休牧及禁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把禁牧休牧作为林长巡林的重点内容,实行区、镇(涉农街道)、村三级林长包片包联制度,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职能。加强草原监测,科学核定载畜量,推行舍饲半舍饲、托管代养等新型生产经营模式,有序分流超载牲畜,确保重度利用强度草原基本降至中度利用及以下,草畜平衡指数控制在10%以下。加大禁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偷牧行为,持续巩固草原生态保护成果。(区农牧水利局、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八)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进一步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持续加强石人湾森林公园巡护、监管、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完善大黑河、小黑河、石人湾湿地保护小区保护监管机制,确保保护率不低于35%,同时持续加强湿地巡护、监管、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行为。(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九)强化灾害防控工作

1.建立健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机制,强化产地、调运、复检检疫监管,严密防控草原鼠兔害及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刺萼龙葵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35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6万亩,严格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在9%以下,无公害防治率保持100%,全力维护林草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区林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区农牧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涉农街道)

2.通过各镇、街道“六站一体”监测网络体系全年进行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松林松材线虫病日常巡查和秋季普查工作;悬挂美国白蛾、松墨天牛、红脂大小蠹检疫性有害生物诱捕器60套。修订完善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预案衔接与实战演练,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应急防线。(区林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区农牧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

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站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计划完成《2026年中央财政野生动物保护补助项目》,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收容。开展“3.3世界野生动物日”“清风行动2026”“护飞行动”“网盾行动”等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牵头召开“赛罕区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席局际会议”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贩卖野生动植物行为,正确引导群众切实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切实筑牢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线。(区林草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牧水利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一)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行动,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监管保护和抢救复壮。(区林草分局、区城管局、各镇、涉农街道)

四、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升智慧管理服务改造水平

(十二)完善监测监管体系

依托林草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系统,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资源动态变化实时监控。升级智慧巡护系统,配备无人机、防火监控等科技设备,提升预警预报与问题查处能力。布设草原固定监测样地,常态化开展返青进度、植被长势、物候期变化等动态监测分析,形成系统化、精准化监测数据成果,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成效评估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区林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三)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深入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征占用林地草地审核审批流程,推行林草相关审批手续合并办理,严格落实 “一次申请、一文批复” 工作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对重点项目实行 “提前告知、全程服务、督促盯办” 工作模式,切实为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提供高效的要素保障。(区林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落实《呼和浩特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常态化开展林权类不动产证发放。深入实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规范林权流转,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特色林草产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机制,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发展,持续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修订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健全国有林场常态化监督管理体系,从严强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动国有林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区林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国有林场相关单位)

(十五)强化科技人才服务支撑

积极开展林草科技专家服务团队开展技术下乡、现场指导等服务活动,精准对接林草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技术支撑,以科技赋能林草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五、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凝聚工作推进强大合力

(十六)强化队伍建设

1.积极开展林长制进党校培训工作,强化各级林长及涉林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理论素养与专业能力,以能力提升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林长、生态护林员分层分类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夯实林草基层工作阵地。(区林草分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镇、涉农街道)

2.充实基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配置,逐步健全基层林草行政执法队伍,通过公安机关派员指导、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执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林草行政执法难题。(区林草分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重点防火期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林长制及林草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火、禁牧、古树名木等林草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 科普宣讲活动,普及林草保护知识,切实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度,营造全民护绿、共同守绿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制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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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赛罕区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发布时间:2026-04-30 15:56

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办、林长制成员单位:

现将《赛罕区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林长制办公室

2026年4月19日







关于赛罕区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赛罕区林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中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要求,统筹推进林草湿资源保护与发展,持续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2026年,我区以推动林草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扣“责任落实、修复提升、生态保护、改革创新、强化保障”五大核心任务,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纵深推进。

一、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一)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持续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坚持实行“林长统筹、副林长分管、村级林长包片”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各级林长在林草湿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中的责任区域与职责清单。充分发挥林长的示范带动效应,抓实“三单一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交办单、工作提示函),建立健全巡林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强化督办、通报、约谈等手段,推动各类涉林涉草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制其他成员单位)

(二)优化督导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精简优化考核内容,突出生态修复成效、资源保护情况(含禁牧、防火、图斑整改)、产业发展质量等指标。持续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巡护、奖惩等环节管理,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效。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切实将考核成果转化为推动林长制工作提质增效的实际动力,确保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见行见效。(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委组织部、区考核办配合)

(三)深化协同工作机制

推动林长会议、林长巡林等制度落地落实落细。健全“林长+部门+重点工作”联动机制,以林长为核心统筹,充分发挥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能优势,通过联席会议、督导检查、联合行动等方式,围绕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生态修复等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形成“党政领导、林草牵头、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在行刑衔接、生态损害赔偿、生态公益诉讼等方面协作,发挥保护林草湿资源的群策群力效能。(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

二、推进生态修复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1.组织开展“三北”工程六期质量提升行动,对“三北”工程六期11.57万亩进行“回头看”,建立补植补造、抚育管护台账,对枯死、缺株、生长不良地块完成补植补造,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争取实施2026年“三北”工程六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持续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自然资源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

2.开展城市防护林带体系提质增效工程、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织密织牢区域生态防护网络,提升生态防护效能。(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农牧水利局)

3.巩固2025年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创建成果,续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推动乡村生态宜居水平整体提升。(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区住建局)

三、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强化林草资源管护

(五)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深入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常态化抓好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实战演练,提升专业扑火队实战能力,并在重点防火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夯实基础设施,新建防火隔离带300亩、修缮防火通道50公里,完善林火监控系统运行,提升火情监测预警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全力守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应急管理局、区林草分局,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制各成员单位)

(六)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林地、草原、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违规占用、破坏林草湿资源等违法行为。紧盯春耕备耕关键时段、私开滥垦高发区域及违法开垦“大户”,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实行闭环管理。按期完成各类图斑核查整改,确保按时上报自治区审核,实现违法图斑及时整改,及时销号,切实守护林草湿资源安全。(区公安分局、区林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镇、涉农街道)

(七)持续推进禁牧休牧与草畜平衡工作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和《2026年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实施方案》《2026年赛罕区禁牧休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春季禁牧休牧及禁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把禁牧休牧作为林长巡林的重点内容,实行区、镇(涉农街道)、村三级林长包片包联制度,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职能。加强草原监测,科学核定载畜量,推行舍饲半舍饲、托管代养等新型生产经营模式,有序分流超载牲畜,确保重度利用强度草原基本降至中度利用及以下,草畜平衡指数控制在10%以下。加大禁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偷牧行为,持续巩固草原生态保护成果。(区农牧水利局、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八)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进一步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持续加强石人湾森林公园巡护、监管、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完善大黑河、小黑河、石人湾湿地保护小区保护监管机制,确保保护率不低于35%,同时持续加强湿地巡护、监管、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行为。(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九)强化灾害防控工作

1.建立健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机制,强化产地、调运、复检检疫监管,严密防控草原鼠兔害及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刺萼龙葵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35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6万亩,严格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在9%以下,无公害防治率保持100%,全力维护林草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区林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区农牧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涉农街道)

2.通过各镇、街道“六站一体”监测网络体系全年进行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松林松材线虫病日常巡查和秋季普查工作;悬挂美国白蛾、松墨天牛、红脂大小蠹检疫性有害生物诱捕器60套。修订完善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预案衔接与实战演练,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应急防线。(区林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区农牧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

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站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计划完成《2026年中央财政野生动物保护补助项目》,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收容。开展“3.3世界野生动物日”“清风行动2026”“护飞行动”“网盾行动”等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牵头召开“赛罕区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席局际会议”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贩卖野生动植物行为,正确引导群众切实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切实筑牢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线。(区林草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牧水利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一)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行动,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监管保护和抢救复壮。(区林草分局、区城管局、各镇、涉农街道)

四、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升智慧管理服务改造水平

(十二)完善监测监管体系

依托林草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系统,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资源动态变化实时监控。升级智慧巡护系统,配备无人机、防火监控等科技设备,提升预警预报与问题查处能力。布设草原固定监测样地,常态化开展返青进度、植被长势、物候期变化等动态监测分析,形成系统化、精准化监测数据成果,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成效评估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区林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三)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深入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征占用林地草地审核审批流程,推行林草相关审批手续合并办理,严格落实 “一次申请、一文批复” 工作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对重点项目实行 “提前告知、全程服务、督促盯办” 工作模式,切实为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提供高效的要素保障。(区林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落实《呼和浩特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常态化开展林权类不动产证发放。深入实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规范林权流转,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特色林草产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机制,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发展,持续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修订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健全国有林场常态化监督管理体系,从严强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动国有林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区林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国有林场相关单位)

(十五)强化科技人才服务支撑

积极开展林草科技专家服务团队开展技术下乡、现场指导等服务活动,精准对接林草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技术支撑,以科技赋能林草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

五、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凝聚工作推进强大合力

(十六)强化队伍建设

1.积极开展林长制进党校培训工作,强化各级林长及涉林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理论素养与专业能力,以能力提升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林长、生态护林员分层分类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夯实林草基层工作阵地。(区林草分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镇、涉农街道)

2.充实基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配置,逐步健全基层林草行政执法队伍,通过公安机关派员指导、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执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林草行政执法难题。(区林草分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镇、涉农街道)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重点防火期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林长制及林草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火、禁牧、古树名木等林草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 科普宣讲活动,普及林草保护知识,切实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度,营造全民护绿、共同守绿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林草分局、各镇、涉农街道、林长制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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