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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03 16:16

来源

赛罕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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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区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赛罕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8-03 16:16 浏览次数:


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个人:

为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限

备案工作分为集中备案和常态化备案两个阶段。

(一)集中备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为集中备案期。全区现有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主动完成备案登记。

(二)常态化备案

集中备案结束后,新增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须在从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已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或终止从业的,须在30日内完成变更或注销备案。备案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

三、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从业组织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信息表》(可现场填写);

2. 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6. 机构内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二)从业人员个人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

3. 现场填写备案登记表;

4. 签署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办理地点

1.办理地址:赛罕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中心(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民政窗口)

2.备案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备案流程

1. 受理与审核。备案对象备齐材料,向赛罕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并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不予备案的,书面告知理由。

2. 备案与公示。赛罕区民政局建立备案管理档案台账和电子档案,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名录(公示内容涉及联系地址、电话的,需经本人同意;本人不同意的要进行脱敏处理保护个人隐私),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

六、备案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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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区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赛罕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16:16


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个人:

为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限

备案工作分为集中备案和常态化备案两个阶段。

(一)集中备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为集中备案期。全区现有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主动完成备案登记。

(二)常态化备案

集中备案结束后,新增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须在从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已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或终止从业的,须在30日内完成变更或注销备案。备案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

三、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从业组织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信息表》(可现场填写);

2. 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6. 机构内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二)从业人员个人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

3. 现场填写备案登记表;

4. 签署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办理地点

1.办理地址:赛罕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中心(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民政窗口)

2.备案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备案流程

1. 受理与审核。备案对象备齐材料,向赛罕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并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不予备案的,书面告知理由。

2. 备案与公示。赛罕区民政局建立备案管理档案台账和电子档案,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名录(公示内容涉及联系地址、电话的,需经本人同意;本人不同意的要进行脱敏处理保护个人隐私),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

六、备案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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