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个人:
为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限
备案工作分为集中备案和常态化备案两个阶段。
(一)集中备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为集中备案期。全区现有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主动完成备案登记。
(二)常态化备案
集中备案结束后,新增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须在从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已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或终止从业的,须在30日内完成变更或注销备案。备案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
三、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从业组织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信息表》(可现场填写);
2. 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6. 机构内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二)从业人员个人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
3. 现场填写备案登记表;
4. 签署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办理地点
1.办理地址:赛罕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中心(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民政窗口)
2.备案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备案流程
1. 受理与审核。备案对象备齐材料,向赛罕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并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不予备案的,书面告知理由。
2. 备案与公示。赛罕区民政局建立备案管理档案台账和电子档案,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名录(公示内容涉及联系地址、电话的,需经本人同意;本人不同意的要进行脱敏处理保护个人隐私),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
六、备案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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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个人:
为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限
备案工作分为集中备案和常态化备案两个阶段。
(一)集中备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为集中备案期。全区现有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主动完成备案登记。
(二)常态化备案
集中备案结束后,新增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须在从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已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或终止从业的,须在30日内完成变更或注销备案。备案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
三、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从业组织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信息表》(可现场填写);
2. 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6. 机构内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二)从业人员个人办理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
3. 现场填写备案登记表;
4. 签署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办理地点
1.办理地址:赛罕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中心(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民政窗口)
2.备案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备案流程
1. 受理与审核。备案对象备齐材料,向赛罕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并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不予备案的,书面告知理由。
2. 备案与公示。赛罕区民政局建立备案管理档案台账和电子档案,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名录(公示内容涉及联系地址、电话的,需经本人同意;本人不同意的要进行脱敏处理保护个人隐私),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
六、备案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