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2019-00290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15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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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15 |
公文时效 |
赛罕区林业局“十二五”
期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
“十二五”期间我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保护林业资源为宗旨,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重点抓了林业法律规培训与宣传,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等一系列林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依法护林意识,我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规。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和生态忧患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依法护林认识,行动上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保护资源、建设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全面建设生态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高林业行政水平,规范设立资源管理工作。 我区现有森林资源管理专兼职人员10名,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呼市林业局执法大队举办的执法培训学习。全面推行林业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依法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和监督制度。公开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公开承诺等项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强化林木采伐审批管理。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林业厅下达我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46450立方米。2015年前,对于上报的森林采伐项目,我局负责现地勘验,组件上报,由呼市林业局审批,从2015年起,根据呼林资发[2015]6号文件规定,我局勘验组件后,组织专家论证审批。严格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相关法规执行。 “十二五”期间我区共发放采伐证257,采伐蓄积16074.6615立方米,采伐总量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
四、加强林地保护,依法用地。 “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区征占用林地项目迅速增加,为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林业资源,做到合法、合理使用林地,杜绝林地无序流失,我局严格实行依法审批征占用林地制度,加大了对征占用林地申报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林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只要材料齐全就及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时积极指导协助用地单位准备和完善报批材料,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行为。 “十二五”期间,我局林政工作人员配合我区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自2011年初我局共处理违法案件118起。其中行政案件95起,刑事案件23起,行政罚款57.4933万元,换回直接经济损失172.4793万元。
六、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经过全体林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有了长足进步,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
1、征占用林地项目问题: 一些国家及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存在未批先占的现象。由于我区地理位置优越,征占用林地项目较多,地价相对较高,不存在批少占多、超范围现象,但重点项目未批先建时有发生。
2、采伐后更新困难 一方面我区平原区多为60年代、70年代栽植的杨树,树龄老化,枯死现象严重,对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隐患较大,同时我区农村近几年基础建设项目较多,不批准采伐一些项目无法实施。 另一方面,由于我区农民相对富裕,不以卖树为生,且由于在农田边上的树农民怕胁地,不愿意让其成活,所以更新非常困难,存在更新欠帐问题。
赛罕区林业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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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林业局“十二五”
期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
“十二五”期间我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保护林业资源为宗旨,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重点抓了林业法律规培训与宣传,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等一系列林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依法护林意识,我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规。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和生态忧患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依法护林认识,行动上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保护资源、建设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全面建设生态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高林业行政水平,规范设立资源管理工作。 我区现有森林资源管理专兼职人员10名,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呼市林业局执法大队举办的执法培训学习。全面推行林业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依法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和监督制度。公开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公开承诺等项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强化林木采伐审批管理。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林业厅下达我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46450立方米。2015年前,对于上报的森林采伐项目,我局负责现地勘验,组件上报,由呼市林业局审批,从2015年起,根据呼林资发[2015]6号文件规定,我局勘验组件后,组织专家论证审批。严格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相关法规执行。 “十二五”期间我区共发放采伐证257,采伐蓄积16074.6615立方米,采伐总量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
四、加强林地保护,依法用地。 “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区征占用林地项目迅速增加,为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林业资源,做到合法、合理使用林地,杜绝林地无序流失,我局严格实行依法审批征占用林地制度,加大了对征占用林地申报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林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只要材料齐全就及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时积极指导协助用地单位准备和完善报批材料,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行为。 “十二五”期间,我局林政工作人员配合我区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自2011年初我局共处理违法案件118起。其中行政案件95起,刑事案件23起,行政罚款57.4933万元,换回直接经济损失172.4793万元。
六、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经过全体林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有了长足进步,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
1、征占用林地项目问题: 一些国家及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存在未批先占的现象。由于我区地理位置优越,征占用林地项目较多,地价相对较高,不存在批少占多、超范围现象,但重点项目未批先建时有发生。
2、采伐后更新困难 一方面我区平原区多为60年代、70年代栽植的杨树,树龄老化,枯死现象严重,对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隐患较大,同时我区农村近几年基础建设项目较多,不批准采伐一些项目无法实施。 另一方面,由于我区农民相对富裕,不以卖树为生,且由于在农田边上的树农民怕胁地,不愿意让其成活,所以更新非常困难,存在更新欠帐问题。
赛罕区林业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