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2025-009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2025-009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公文时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及《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执法过程中依法扣押且长期未认领的物品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在整治市容环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依法扣押以下物品(详见附件清单)。至今还有被扣押的违章物品的当事人尚未前来接受处理。请以上被扣押违章物品的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对公告期满未认领的物品,视为无主财物,依法采取以下处置:
一是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二是无使用价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予以销毁或以废旧物品形式处理;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接受及处理地址:赛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赛罕区阿拉坦大街赛罕大厦901室)
特此公告。
附件:无人认领的逾期扣押物品清单
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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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公文时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及《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执法过程中依法扣押且长期未认领的物品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在整治市容环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依法扣押以下物品(详见附件清单)。至今还有被扣押的违章物品的当事人尚未前来接受处理。请以上被扣押违章物品的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对公告期满未认领的物品,视为无主财物,依法采取以下处置:
一是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二是无使用价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予以销毁或以废旧物品形式处理;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接受及处理地址:赛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赛罕区阿拉坦大街赛罕大厦901室)
特此公告。
附件:无人认领的逾期扣押物品清单
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