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区委
  • 人大
  • 政府
  • 政协
暖心专区 进入长者模式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
  • |
  • 微信公众号 欢迎关注
    微信公众号
  • |
  • |
  • 蒙文版
  • |
  • 登录 / 注册
赛罕区人民政府 赛罕区人民政府
  • 首页
  • 走进赛罕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返回首页
  • 走进赛罕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专题专栏
一键下载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3-00001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3-00001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1
公文时效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 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8 16:57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一键下载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选拔推荐。

一、申报程序

    “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地区(主管部门)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

(二)地区(主管部门)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填写《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附件3)。

(三)逐级审核。各地区、各主管部门应按照选拔范围、选拔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特培学员申报表》和《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上分别加盖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
     2.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请者所在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系统申报

     申报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少数民族特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ssmztp.xjzcsq.com/。

(三)报送时间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内地培养、区内培养学员可各推荐一名,并于2023年3月9日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内地和区内培养学员汇总表请分别填写,材料分类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地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特培工作顺利开展。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联 系 人:林娜    白永红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电子邮箱:rsjzjk21@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pdf
特培学员申报表(2022版本)附件2(1).docx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蒙ICP备100004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249号

(建议您使用Chrome谷歌、360、搜狗等新版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赛罕区人民政府 赛罕区人民政府 打开导航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关闭导航
  • 返回首页
  • 走进赛罕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专题专栏
部门文件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150105011533048K/2023-00001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1
公文时效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 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17:00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选拔推荐。

一、申报程序

    “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地区(主管部门)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

(二)地区(主管部门)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填写《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附件3)。

(三)逐级审核。各地区、各主管部门应按照选拔范围、选拔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特培学员申报表》和《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上分别加盖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
     2.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请者所在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系统申报

     申报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少数民族特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ssmztp.xjzcsq.com/。

(三)报送时间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内地培养、区内培养学员可各推荐一名,并于2023年3月9日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内地和区内培养学员汇总表请分别填写,材料分类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地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特培工作顺利开展。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联 系 人:林娜    白永红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电子邮箱:rsjzjk21@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100004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249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