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2023-00001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2023-00001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公文时效 |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选拔推荐。
一、申报程序
“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地区(主管部门)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
(二)地区(主管部门)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填写《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附件3)。
(三)逐级审核。各地区、各主管部门应按照选拔范围、选拔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特培学员申报表》和《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上分别加盖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
2.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请者所在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系统申报
申报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少数民族特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ssmztp.xjzcsq.com/。
(三)报送时间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内地培养、区内培养学员可各推荐一名,并于2023年3月9日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内地和区内培养学员汇总表请分别填写,材料分类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地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特培工作顺利开展。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联 系 人:林娜 白永红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电子邮箱:rsjzjk21@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 联系电话:0471-4211860
蒙ICP备100004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249号
(建议您使用Chrome谷歌、360、搜狗等新版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索 引 号 | 11150105011533048K/2023-00001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公文时效 |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选拔推荐。
一、申报程序
“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地区(主管部门)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
(二)地区(主管部门)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填写《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附件3)。
(三)逐级审核。各地区、各主管部门应按照选拔范围、选拔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特培学员申报表》和《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上分别加盖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
2.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请者所在单位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或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系统申报
申报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少数民族特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ssmztp.xjzcsq.com/。
(三)报送时间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内地培养、区内培养学员可各推荐一名,并于2023年3月9日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内地和区内培养学员汇总表请分别填写,材料分类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地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特培工作顺利开展。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联 系 人:林娜 白永红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电子邮箱:rsjzjk21@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